河北出台新政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提升农房安全质量

发布时间:2025-03-06

为促进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的安全管理和建设品质,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农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推动农房质量安全和建设品质普遍提升。

《意见》明确了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用作经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房龄超过30年的农房。同时,要求在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后,立即对受灾地区的农房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此外,《意见》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饰装修或违规加层加盖,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在用地规划方面,《意见》建议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尽可能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高发区等危险地段,并严格限制切坡建房行为。此外,对于投资规模大或建筑面积较大的农村住宅和公共建筑,需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接受市级或县级住建部门的质量监督。

为了推动农房建设现代化,《意见》提倡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绿色建筑技术,如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光伏系统,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将加大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社会责任感,建立工匠名录并创建培训基地。此外,还要持续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特别是在洪涝灾害频发地区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根据自身特点开发特色农房保险产品,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河北省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将为农房质量安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为农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此报道内容源自《中国建设新闻网》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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